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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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8 1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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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分校党字(2005)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各学院党支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形势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学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慎重的态度,把我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2.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要求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要求,将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加大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力度,坚持标准,提高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力争经过三年努力,使学生党员比例达到5%左右。
二、努力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1.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学生,努力引导学生从思想上入党。要抓住培养、发展、入党后教育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入党前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丰富实践的锻炼,使入党积极分子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未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通过入党的严格程序和仪式,使发展对象充分体验入党这一时刻的庄严和神圣,思想得到升华;通过入党后的组织生活和党的优良作风的熏陶,使学生党员政治上和思想上更加成熟,成为理想信念坚定,愿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长期艰苦奋斗的真正的共产党员。
2.认真构建并充分利用学生党建工作的平台,让党建工作进学生会、进社团、进网络、进学生公寓、进大型活动。在学校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校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熔炉和主阵地作用,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学工作,有效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灵活性、实时性、互动性的优势。积极支持和指导“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小组、党章学习小组等理论性学生团体的活动,充分发挥这些理论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功能。发挥党、团组织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引导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上,促进其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总之,要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全过程。
三、坚持标准,提高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员队伍的质量和党的先进性。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1.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上,要注意把好“七关”:
团组织严把“推荐关”。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后,要求上党校必须经过团支部推荐;党校毕业,各方面表现突出,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
党支部严把培养教育“考察关”。凡是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都要纳入培养教育考察的范围,并给每人建立档案。党支部通过培养联系人进行跟踪教育和考察。联系人必须由政治素质过硬的正式党员担任,要定期向党支部报告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意见。
组织员严把“材料审查关”。发展对象在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前,必须具备八类材料:入党申请书、自传、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团组织推优表、党校结业证书、政审材料、党外群众评议材料、思想汇报等,并交组织员审查。
预审小组严把“预审关”。发展对象的表现及其材料必须经过学校预审小组审查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方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校党委严把“审批关”。校党委的审批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慎之又慎,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审批。
基层党组织严把预备党员“转正关”。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预备期的考察,是促使预备党员增强党性锻炼,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进了党的门,做好党的人”的有效途径。各基层党组织在预备党员转正前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条件不成熟的预备党员,应适当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党委组织部门严把“检查关”。对各党支部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组织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发展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学生党员发展质量。
2.要建立、健全“学生党员联系人”制度。学生党员联系人要做到“三联系三负责”,即学生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工作;正式党员联系预备党员,负责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提高工作;学生党员定点联系班级,负责指导各班“推优”工作。
3.要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大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以及党支部工作的监督力度。
四、加强学院党支部和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1.不断加强学院党支部建设。原则上按照一个学院一个党支部进行设置。学院党支部要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研究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创新学院党支部的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使党的组织活动既符合党的要求,体现党的性质,又贴近学生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为广大学生党员所接受和欢迎。要适当扩大学院党支部工作的覆盖面,吸引入党积极分子和广大的青年学生参加党的活动。
2.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性锻炼。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党员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健全党员的约束机制,促使党员经常性地自省、自警、自律、自强。
3.加强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要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把政治可靠、工作得力,有奉献精神,群众威信高的党员教师和政工干部选配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中来。要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优势,鼓励优秀的党员教师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或参加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加强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和组织员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对专职学生政工干部和组织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要从政治地位和工作待遇等方面切实关心和爱护专职学生政工干部和组织员,从政策上、制度上解决他们的长远发展问题和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大学生党建工作者要严于律己,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广大青年学生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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